海边小说屋>灵异科幻>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> 第62章 发热(六十二)
    灵感,如流星般稍纵即逝,所以要及时捕获。

    而喜欢,就是及时捕获灵感的动力。

    若不够喜欢,灵感于你而言,哪怕它如流星雨般撒来,你也只不过会把它当做美丽的邂逅,欣赏一番就过了。

    我所感受到的灵感中,最在意的是音乐的灵感,因为它是来得最快,也是流得最快的。稍稍慢了那么几秒,也许就会变味,或消失无踪。

    今晚洗头洗到一半的时候,突然闪过了音乐的灵感,感觉还不错,我喜欢那旋律,我要捕获。

    当时我的手机还放着歌,若我不及时记下,那么灵感中的旋律就会被放着的歌的节奏给带乱,可我在浴室是很难及时用笔把它记下的。

    所以,我一边反复哼那段旋律,一边快速洗好头,然后把手机的歌关了,打开录音,再把那旋律哼完整,录下来。

    嗯,如此这般,这灵感就算捕获到了。

    这种方式虽然很容易捕获灵感,但也大大地放纵了我的惰性。因为我知道这灵感跑不了了,所以就会放心地让它留在录音文件里,等到哪天想写歌了,再考虑要不要用它。

    以至于有的灵感一等,就等了大半年或一年,依然没有被我写成歌。

    换做是在大学时代,我刚开始学写歌时,都是用歌词把旋律记下来的,而且记下来后,旋律还很有可能会跑偏,毕竟没有经验。而我又不懂音符,那我就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记哪个字的调应该是怎么样的。

    那我自己的方式是什么?

    嗯,给那个字拼音,而声调就代表着旋律的调。当然,这只对于我自己有用,毕竟是自己的音乐灵感。

    所以,当时写歌的速度比较快,毕竟新鲜,内心也没有想懒惰的感觉。

    我以为,不懂音符的我就只能这样给自己写歌了。

    然而,我却没想到我的大脑适应了记旋律。

    只要有了音乐灵感,再加入自己写的歌词,然后唱几遍,我就能很快记住。不需要再用拼音来加深印象了,简直就像是进化。

    后来,感觉这样写歌没什么难度了,心里也就懒惰了,写的歌也越来越少。

    不是不可以写,而是没有了想写的动力。

    写歌容易,知音难寻。

    我在2016年年初给自己的计划是每周写一首歌,如果能坚持下来,也差不多是两百多首歌了。可惜啊,我做不到。

    除了没动力,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太贪心了!

    每周除了写一首歌外,还要写10篇东东,画10幅画,跳5段舞,写5首诗词,摘录好诗词10首,看70页书。

    嗯,这就是我的贪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