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边小说屋>竞技网游>无底世界 > 曲歌 曲歌的世界里只有一个林宿
    以前我是不喜欢粉色与娇嫩的碎花系列长裙的。只觉得太过柔软,一不小心就能摧毁的模样,反觉得黑色灰色白色让人安心。

    可是当某一天我把自己塞进粉色衬衫与同色的小外套,半身裙是云朵一样清轻薄的白色,出现在镜子前的那一刻我才觉得我错了。

    原来不是不喜欢,而是觉得配不上。觉得自己的干枯腐坏,配不上那抹抹温柔明丽的亮色,原来不是它们脆弱易被销毁,而是自己怕在鲜活馥郁的色彩里,显得更苍老可怜。

    我很用心化了妆,涂的是西柚色唇釉,水润剔透的镜面效果,我用睫毛夹把睫毛夹好,再用睫毛膏刷得根根分明。我一向喜欢戴妮妮棕的美瞳,因为它与我原本的瞳色一致。

    做完这些,我再把习惯自然散落的长发抓起,用银色的头绳固定,扎成一个丸子,面颊两侧留着几缕温柔卷曲的长发。

    还是一只耳坠,银色坠着很多只蝴蝶的长款,懒散地垂落在我肩头,裙子是粉白交加的碎花图案。我很喜欢照镜子,真的是非常美的模样,就像我家后头那片数不清到底有多大的蔷薇,娇柔又不轻浮的媚色,到了花期便是温软如稠的,香气漫天卷地。

    这是我江潮第一次约会,我很想见他。

    我们还是决定在东大街见面,原本江潮想来接我的,被我拒绝了。我说:我好久没吃拔丝面包配咖啡了。然后他就懂了。

    我喜欢今天的天气,积着一半的云,均匀刷在天空上。月河的天空并不是像玉泽是特别清澈的蓝色,而是灰蒙蒙的,但是看久了便也习惯了。

    我从花店买了一束玫瑰,其实略显俗气,但是我真的想不到有什么花比它更高傲,它美丽却有锋芒,所以它适合江潮。

    东大街似乎来往的人多了,那些安静的街巷被踏出一个又一个的裂缝。我看到书店外的胖女孩,她忍受着别人路过时的异样眼光,并开始警惕所有路过的人,她手里的书叫《我知道他存在》,是艾米丽狄更斯的诗集。

    又是一个孤独,但发光的灵魂。随着喝空掉的星巴克杯子,扔到垃圾桶,里头还有未完全碾灭的,星星点点的烟灰。

    江潮并没有告诉我见面的地点,我也没有告诉他要走哪条路,可我总能知道他在哪儿,他知道他在哪里能被我找到。

    稳稳当当从无意外。

    他坐在名字叫“故事开始”的书店前,穿着白净的衬衫,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,他在看到我之后,站起身朝我走来。然后他看着我,满眼的惊艳和赞叹。

    对我来说,这应该是很浪漫的场景,不是说他抱着玫瑰,也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。而是他总是在我走进他之前,先走进我,毫不吝啬地夸奖我。我想,我本只该爱这样的人。

    “本来纠结过要不要送你玫瑰花,因为实在太常见了,一百个人有一百个人送玫瑰花,可又觉得,其它花是称不上你的。”江潮对我说。

    我满怀欣喜地收下他的花,把怀里安静躺着的花束送到他手上,无比虔诚“我觉得,只有玫瑰花的迷人和高傲才配得上先生。”

    他抱着两束花,将它们放在长椅上,牵着我坐下。

    江潮从纸袋里取出两杯咖啡和一袋椰蓉拔丝面包,他递了一杯摩卡给我。在别人眼里我们好像两个奇葩,当我们把面包浸到咖啡里,过路的人都会皱起眉,摆出一副夸张的表情,然后这时候我和江潮便相视一笑。

    要不人们都说遇到有缘人不容易呢,我不要那么老套又缥缈的说辞,我只觉得遇到一个陪我一起吃东西,他还和我口味一致,便觉得是恩赐了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你这样一直江潮江潮的喊我名字,不太行。”江潮握着我的手,用他拇指和无名指轻轻按压我的每一个指腹,他喜欢那样,可能他自己都没发现。

    “那你想让我叫你什么?”我撇撇嘴,他说“反正不能江潮江潮的,多生疏啊。”我看他苦苦思虑的模样,突然起了想捉弄他的心思“我知道叫什么了,亲~爱~的~”我故意把声音拉得很长,每个字都停顿,然后十分流氓的模样,就那样看着他。

    然后江潮捏我手指的动作就顿住了,他那张怎么看都冷冷冰冰的脸,竟然出现了薄薄的红晕,一直红到耳朵根,没想到这个冰山,这么纯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