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歌妤刚站到铁闸门前,铁闸就“咔”的一声,自动打开了,她环视了一周,除了荔枝树上的秋千没了外,所有一切都跟记忆中的一样。

    大宅的主人是一对机械师夫妇,在她三岁左右,离婚后的母亲带着她给这家人做家佣,照顾他们一家三口的起居饮食。

    母亲也靠着这份工作养大她rEn。

    后来,沈歌妤长大了,母亲觉得再住在主人家有些不合适,于是带着她租住在附近。

    作为机械师夫妇的独生子,杨书清自小天资出众,聪慧过人,16岁就考上本国最高学府——清北大学,父母意外离逝,长居在外地的他辗转又回到家乡的研究院工作。

    此后,沈母更加照顾他。

    可是,昨天晚上回家的时候,沈母被一熊孩子撞倒,摔了一脚,脚骨碎了。

    她担心杨书清没人照顾,于是,沈歌妤只好代替母亲给杨公子做饭,做家务。

    自从搬出杨宅后,杨书清一直在外省或是国外,她已经十年没见过他。

    说真的,她一点也不喜欢他。

    平时总板着脸,又肥又壮,力气还大得吓人。

    有次上楼梯的时候,他还用PGU将她挤下楼梯,害她在楼梯上打了几滚,头破血流,因为戒口,大过年什么东西也不能吃。

    最坏的是不让她懒床。

    总之,与他所有回忆都是黑暗的。

    房子的格局与二十多前年没有任何变化,就连摆投与家具都一模一样,厨房与饭厅在一楼,二楼是客房,杂物房与工人房。

    她小时候与母亲住在工人房,三楼是夫妇卧室与图书室,四楼是书房与小实验室,五楼只有半层,是杨书清的卧房。

    杨书清的生活很规律,时间观念非常强,甚至准确到分秒。

    沈歌妤也得掐着时间做事,在七点半前准时备好早餐。

    男人并不挑食,西式咖啡加牛角包,或是中式油条送白粥,甚至是咖啡配油条都行,但是,对口感口味要求甚高,牛角包要刚刚出炉,白粥要熬得没有一颗米花,油条要松脆香口,外面大街的出品不能满足杨公子的要求。

    最后,她做了梳芙厘,炒面与及第粥。

    铛——古董机械钟发出沉闷的响声,沈歌妤吃着梳芙厘下意识地看着楼梯口。

    沈歌妤脑补出一个头发油腻,不修边幅的中年男人颤着大大的肚子从楼梯下来的画面,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。

    时间一点一点过去,应该出现的油腻男人没有依时出现。

    在她的印象中,男人从未迟到,小时候,每当她懒床,都是他抓着她的腿,简单粗暴地拉她下床。